
邢台注册公司所需材料
- 基础材料
- 《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材料需真实有效。
- 公司章程:有限责任公司由全体股东签署,股份有限公司由全体发起人签署。
- 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件复印件: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决定或股东会决议,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提交股东大会会议记录(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提交创立大会会议记录);对《公司法》和章程规定公司组织机构人员任职须经董事会、监事会、职工代表大会等形式产生的,还需提交董事签字的董事会决议、监事签字的监事会决议、职工代表签字的职工代表大会决议等相关材料(提交纸质材料办理登记的,在申请书中粘贴身份证复印件)。
- 股东、发起人的主体资格文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股东、发起人为企业的,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为事业法人的,提交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为社团法人的,提交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复印件;为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提交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复印件;为其他类型法人的,提交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资格证明复印件。
- 特殊情况材料
- 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相关材料
- 验资证明: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需提交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涉及发起人首次出资是非货币财产的,提交已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的证明文件,材料要真实有效。
- 核准文件:公开发行股票的应提交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核准文件,材料需真实有效。
- 特定经营范围材料: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或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的复印件(批准文件提交原件,许可证件提交复印件,不涉及的可不提交该材料)。
- 住所使用文件:内容需真实有效。
- 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相关材料

编辑:szgszc 来源:互联网/公司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