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本地注册分公司所需材料
- 总公司相关材料
- 总公司的正本营业执照原件。
- 总公司的正本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5份)。
- 总公司的章程(总公司登记工商局档案室出具并盖章)。
- 总公司负责人身份证原件及签字的复印件。
- 总公司的组织机构代码证正本复印件盖公章(3份)。
- 总公司的税务登记证证正本复印件盖公章(3份)。
- 分公司相关材料
- 分公司的负责人任职证明。
- 分公司的财务人员的上岗证复印件和身份证复印件。
- 实际经营场所的租房协议及产权证复印(作为分公司办公地址的证明材料)。
- 其他材料
- 身份证原件(未明确是总公司还是分公司相关人员,可能是办理注册手续人员的身份证)。
- 若涉及特殊行业有前置审批要求的相关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未明确在哈密是否有特殊要求,但一般情况下特殊行业需要)。
二、外地企业在哈密注册分公司所需材料
- 总公司相关材料
- 总公司的正本营业执照原件。
- 总公司的正本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5份)。
- 总公司的章程(总公司登记工商局档案室出具并盖章)。
- 总公司的组织机构代码证正本复印件盖公章(3份)。
- 总公司的税务登记证证正本复印件盖公章(3份)。
- 分公司相关材料
- 分公司的负责人任职证明。
- 实际经营场所的租房协议及产权证复印(作为分公司办公地址的证明材料)。
需要注意的是,注册分公司除了准备上述材料外,还需要满足相关的注册条件,如:有符合规定的名称、营业场所、负责人、经营范围;必须由依法成立的公司向分公司所在地的公司登记机关提出注册申请;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报经有关部门批准的,应当自批准之日起30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等。同时,企业注册分公司前最好咨询专业的律师或工商顾问,以确保操作的合法性和准确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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